2018年6月8日,我所组织律师在重庆、福州两地多家律所开展学习交流活动。
重庆一行分别参观学习了北京市中银(重庆)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福州一行分别参观学习了北京市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
本次走访通过合伙人交流会的形式,就律所的管理模式、团队合作模式及激励机制、行政人员设定、青年律师的培养、以及业务承办审批、风控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探讨。活动旨在“取长补短”,在我所的管理和发展中,既秉承“中银”特色,牢固根基,更力求优化、完善律所内部管理运行机制,稳步求先求进,让中银(南昌)分所的各项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