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所张艾、肖明律师担任辩护的江西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贺某(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上诉一案,经张艾、肖明律师的有效辩护,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采纳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八年有期徒刑。
案件回顾:2015年1月20日,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贺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向江西省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被告人贺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后被告人贺某不服,上诉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张艾、肖明律师仔细研究一审判决书及案件的相关材料,提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通过辩护人的努力,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改判上诉人贺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