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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进光、齐兮语律师受邀参加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银行信贷担保业务法律风险防控操作指引》专家评审会
时间:2024-11-26 14:36:00 作者:中银南昌分所 出版社: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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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就省行法律事务部编著的《银行信贷担保业务法律风险防控操作指引》一书召开专家评审会,我所熊进光、齐兮语律师作为评审专家参加会议。本次专家评审会由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方克宇主持,法律事务部李克华、罗俊、洪恬君出席,受邀专家还包括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志勋、江西省银行业协会维权部主任张思沸、赣江公证处副主任刘建勇、上海海华永泰(南昌)律所主任徐静思、省律协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海燕、陈立凤等。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的核心风险,担保措施作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对促进交易、保障债权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从担保主体、保证担保、不动产和动产抵押担保、动产和权利质押担保、担保权利的实现五个方面,梳理了银行担保业务中常见的100类法律风险,提炼了345项控制措施,并配置了48个案例,编著形成了《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担保业务法律风险防控操作指引》。会上,受邀专家各抒己见,充分就银行银行信贷担保业务法律风险防范及书中各项争议点发表意见。

熊进光、齐兮语律师就书名、全书的行文方式、各章节的命名、章节增减、全书操作实用性等方面发表意见,并就负责的章节“不动产和动产抵押担保的法律风险识别与控制”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并对“银行出具同意预售证明项目用地的抵押权的影响”、“抵押预告登记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90 天内申请抵押登记的90天的起算点及相关风险防范”等14个主要争议问题发表意见。

《民法典》实施以来,对银行担保业务的审慎审查要求显著提升,并在金融实践中催生出一系列新型担保形态。在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创新的大背景下,银行须具备精准识别新型交易模式并界定其法律属性的能力,通过精准识别和有效管理担保环节,银行能够有效避免不良资产产生,降低贷款坏账率,从而有力维护自身债权的安全边界与金融稳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