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
经江西省司法厅依法核准,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已于2026年3月11日正式变更为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律所负责人变更为张驰。
律所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保持不变,各项法律服务正常开展。
本律所主任于2026年元月24日变更为:陈建勇
律所公章于2026年3月24日公安机关备案的圆形印章并启用,样式见声明落款单位公章。
相关业务往来、文书出具、款项结算等用印,继续由本所行政人员于行政办公室完成,无其他人员及场所办理,敬请知悉。
特此声明。
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