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9年我所被指定为江西恒兴高科制硅有限公司、江西宏昱针织有限公司、江西盐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之后,2020年1月15日,进贤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西宝兰棉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年3月25日指定我所担任其破产管理人。本次破产团队由我所兼职律师、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冬京律师担任组长,刘平婕律师担任副组长,还包括李文晴、范非、谢保平、周颖等律师。破产团队召开了团队会议,成立了综合组、债权组、资产组、诉讼组等管理人内部职能机构,并对各职能机构的职责及要求进行了合理的分工。
在进贤县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于2020年4月10日驱车前往江西宝兰棉制品有限公司实地考察了解公司具体情况,并与该公司负责人和股东进行了深度交流。
目前,我所已在开展对江西宝兰棉制品有限公司全面接管的有关工作,同时将依法有序地开展债权申报登记等一系列工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0年7月10日上午9时在进贤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