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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助江西盐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时间:2019-09-18 16:04:00 作者:中银南昌分所 出版社: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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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结硕果,“重整”暖人心

       2019年9月16日,由北京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与江西华晟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的江西盐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管理人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在宜丰县工业园区顺利召开,本次会议为进一步推动破产重整工作的顺利进行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


       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自担任江西盐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管理人以来,由本所高级顾问戴巍、桂松华及万勇等律师组建江西盐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破产团队。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为了响应广大债权人的要求,加快推进本次破产重整工作进度,在宜丰县人民法院牵头,经法院、工业园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及债权人代表会议协商,最后确定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于2019年9月16日召开。为了实现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张艾主任多次主持召开破产团队会议,他要求破产团队始终秉承“分工明确、专业到位、责任到人、统筹兼顾”的十六字方针,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办好本次破产重整案,全面完成为顺利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本次债权人会议如期在下午三点许开始,会议由审判长赖元青主持,工业园区负责人袁书记宣读了《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函(重建函)》及重建资金的使用及监管流程规定;审判员范建兰宣读了《江西盐城水泥有限公司破产裁定》、《江西盐城水泥有限公司和宜丰县虹宇水泥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裁定》、《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选任破产管理人裁定》;审判员陈益平主持组织选任债权人委员会推荐名单工作;同时,管理人向债权人会议作了与本次破产重整相关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按照流程有序进行,会议就债权人关心的问题,工业园区负责人、法院审判人员以及管理人都一一认真听取并作好记录,在相关问题达成一致后,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会议产生了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在充分肯定管理人成绩的同时,最后决定,各方应一如既往,合力稳步推进破产重整工作有序进行,最终圆满完成本次破产重整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