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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恒兴高科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时间:2019-10-19 11:22:00 作者:中银南昌分所 出版社: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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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15日上午,由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高科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顺利召开。

       2019年7月25日,万载县法院裁定受理恒兴高科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我所担任其破产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我所立即组建了由高级顾问刘冬京、彭丁带及江奔飞、齐兮语、赖阳等律师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并召开了团队会议,成立了综合组、债权组、资产组、诉讼组等管理人内部职能机构,并对各职能机构的职责及要求进行了合理的分工。在万载县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对恒兴高科公司进行接管、依法有序地开展债权登记等一系列工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15日上午9时30分开始,会议由审判长王钟敢主持,并由其宣读会场纪律和介绍参会人员;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刘冬京律师作了《管理人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是对恒兴高科公司进行接管、依法有序地开展债权登记与审查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赖阳律师作了《财产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是恒兴高科公司基本工商信息、资产情况以及部分资产权属状况等;江奔飞律师作了《债权申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是对债权申报事项、债权申报情况以及申报具体数额等。

       最后,在合议庭的主持下,由合议庭指定并宣布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经管理人组织和债权人会议主席监督,参会债权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委员。

       恒兴高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总结,也是后阶段工作的开始,我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将继续本着兢兢业业、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万载县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力推进恒兴高科公司的破产工作,争取圆满完成本次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