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5日上午,由我所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江西恒兴高科制硅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高科公司)破产清算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顺利召开。
2019年7月25日,万载县法院裁定受理恒兴高科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我所担任其破产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我所立即组建了由高级顾问刘冬京、彭丁带及江奔飞、齐兮语、赖阳等律师的破产管理人团队,并召开了团队会议,成立了综合组、债权组、资产组、诉讼组等管理人内部职能机构,并对各职能机构的职责及要求进行了合理的分工。在万载县人民法院的指导、监督下,管理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及时对恒兴高科公司进行接管、依法有序地开展债权登记等一系列工作。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15日上午9时30分开始,会议由审判长王钟敢主持,并由其宣读会场纪律和介绍参会人员;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刘冬京律师作了《管理人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是对恒兴高科公司进行接管、依法有序地开展债权登记与审查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赖阳律师作了《财产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是恒兴高科公司基本工商信息、资产情况以及部分资产权属状况等;江奔飞律师作了《债权申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是对债权申报事项、债权申报情况以及申报具体数额等。
最后,在合议庭的主持下,由合议庭指定并宣布了债权人会议主席,经管理人组织和债权人会议主席监督,参会债权人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了债权人委员会委员。
恒兴高科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是对前一阶段工作的总结,也是后阶段工作的开始,我所破产管理人团队将继续本着兢兢业业、勤勉尽责的态度,在万载县人民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全力推进恒兴高科公司的破产工作,争取圆满完成本次破产清算的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