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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助力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7亿元的中期票据
时间:2017-02-12 15:20:00 作者:鹏程团队 出版社: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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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针对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的事项,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鹏程团队专家成员陈建勇、彭丁带等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助力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金额为7亿元的中期票据。

       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经省政府批准组建,于2010年6月完成工商注册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主要从事航电枢纽、港口、航道、船闸、物流等港航基础设施的建设、投资与运营管理,以及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电建设、发电、场所租赁及其他批准的业务。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9.8亿元。

       鹏程团队的专家律师始终秉承着“上市公司缔造者,法律风险管理者”的专业精神对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了充分详实的尽职调查,对公司材料进行了仔细的研究。鹏程团队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通过梳理公司基本的事实、繁杂的法律关系,解决发行中期票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为其出具了《关于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行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之法律意见书》,最终助力江西省港航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功发行金额为7亿元的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