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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律师告诉你如何让老赖主动还钱
时间:2016-09-23 11:27:00 作者:中银南昌分所 出版社:北京市中银(南昌)律师事务所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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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9月22日上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下称《通知》),今后,被最高法院公布为“老赖”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将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查、评标专家聘用和清退、招标从业限制等多个招投标领域受到限制。老赖再一次被套上紧箍咒。那么自2013年10月1日实施《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后,老赖名单现在是怎样一个情况呢?近三年的时间,国家对于治理老赖是否收获了明显的成效,对于今后对付老赖我们究竟有哪些方法,怎样才可以让老赖举步维艰,走投无路呢;这是我们文章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一、老赖数量大数据分析

       从2013年11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老赖数量情大致如下:截至2013年11月4日,全国有31259例失信者上榜,自然人有25625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5634例;截至2014年10月15日,全国共有548116例失信者上榜,自然人有472886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75230例;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有308万例失信者上榜。

二、老赖治理情况数据分析

       截至2013年11月4日,1045人慑于“失信黑名单”压力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顺利执结。截至2016年8月31日,全国法院系统通过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列车155万人次,乘坐飞机470.5万人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各类企业高管6.6万余人次。

三、法院治理老赖方法

       纵观上面两个数据可得知,虽然老赖的数量仍然是递增趋势,但是我们治理老赖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近一半老赖被限制乘坐列车,那么仅仅依靠法院自身的力量是远远达不到这样的效果的,究竟有哪些方法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令,限制老赖高消费。该方法主要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老赖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2、自2013年以来,最高法院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制度,并已同多部门展开合作。主要有:(1)禁止“老赖”乘坐高铁全部座位及一般动车一等以上座位;明确禁止与单位被执行人相关的四类责任人员实施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行为;(2)规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老赖”将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2016年2月底以后,对“老赖”在全国任何一家银行的账户、银行卡、存款及其他金融资产,法院可直接通过网络方式采取查询、冻结、扣划;(4)2016年3月,最高法院与公安部合作,将掌握“老赖”身份信息、车辆登记信息,采取网上查封措施,限制车辆的转让、过户及抵押。(5)2016年9月,最高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铁路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合作,失信人”信息将被公开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被最高法院公布为“老赖”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招标从业人员,将在投标、招标代理、评标及招标从业活动中受到限制。

       3、依法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老赖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方式有两种:其一为:执行法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由申请执行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其二为:申请执行人提起自诉。

四、结束语

       一个企业发展受挫,可以爬起来再干,还有复兴的机会,而一旦名誉扫地,丧失信用,就永远翻不了身了。“失信者名单”让不守信的“老赖”暴露于阳光下,击中了“老赖”的要害,在此基础上,结合最高院出台的各种治理老赖的方法,相信,有朝一日,老赖必将无处可藏,还守信人一个公道。